前言:UL 1563认证
电动水疗中心、设备组件和相关设备UL安全标准UL 1563介绍-宣传视频
UL 1563,第 6 版,2010 年 3 月 31 日- 安全电动水疗池、设备组件和相关设备的 UL 标准
1 范围
1.1 这些要求适用于自给自足的水疗。它们也适用于现场安装的设备 组件,鼓风机和控制装置,用于现场安装的热水浴缸,游泳池和非自闭 水疗中心。这些产品适用于家庭或商业用途,室内,室外或两者兼而有之。所有 设备均应根据国家电气规范NFPA 70第680条进行安装和使用 。
1.2 这些要求也适用于与基本产品一起研究的现场安装附件。
1.3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以下 UL 标准涵盖的产品:
a) 水下灯具和潜水接线盒,UL 676;
b) 游泳池泵、过滤器和氯化器,UL 1081;
c) 游泳池和浴缸电热水器,UL 1261;
d) 个人卫生和保健用具,UL 1431(水疗设备 - 漩涡浴缸);和
e) 水力按摩浴缸,UL 1795。
2 组件
第2节修订并重新定位为第7A.1节
3 测量单位
3.1 不带括号的数值是必需的。括号中的值是解释性或 近似信息。
3.2 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中提及的所有电压和电流值均为均方根值(rms)。
4 未注明日期的引用
4.1 本标准要求中出现的对代码或标准的任何未注明日期的引用应 解释为引用该代码或标准的新版本。
5 词汇表
5.1 就本标准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5.2 无障碍部分 – 定位的部件,以便有人可以联系。
5.3 乘员可触及 – 桶水 5 英尺(1.52 米)以内的任何表面或组件 ,通过任何方便的方法(如卷尺或 5 英尺长的柔性电线、绳索或绳子)进行测量 。距离应在服务门关闭的情况下测量,并且应为短路径,不得 刺穿性屏障,例如水疗中心的浴缸或裙板或服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