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943B,第 3 版,2017 年 12 月 4 日- UL 安全电器漏电断路器标准
1 范围
1.1 这些要求涵盖电器漏电流灭弧室(ALCIs),仅用于2线或3线交流电路,其中一根电线根据国家电气规范ANSI/NFPA 70接地。它们旨在当接地的故障电流超过某个预定值时中断负载的电路,该值小于操作所需的值
电源电路的过流保护装置。当接地电流达到4 – 6 mA范围内的值时,ALCI跳闸。
1.2 这些要求涵盖 2 线电器漏电流灭弧室,仅用于连接到 250 V 或以下交流电电路的有线连接电器。可以提供额外的接地导体。它们不得配备通用插座、线连接器主体或类似设备。符合这些要求的设备可以作为终产品的组件使用,其中需要确定组合的可接受性。
1.3 在任何特定应用中,电器漏电流灭弧室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其在实际服务中普遍存在的条件下连续使用的能力。因此,对于特定应用,电器漏电流灭弧室可能会受到其所用设备要求的影响,并且可能需要额外评估本标准中未指定的功能或性能特征。
1.4 本标准不包括接地故障电路灭弧室,而接地故障电路灭弧室标准 UL 943 涵盖了接地故障电路灭弧室。
2 词汇表
2.1 就本标准而言,应适用下列定义:
2.2 可接触部件 – 可由人直接或通过探头或工具联系的部件。
2.3 自动重合闸 – 表示电器漏电流灭弧室在跳闸后自行复位的行为。
2.4 连接线 – 表示通过连接插头中端接的柔性线连接到电源电路。
2.5 双重绝缘 – 由功能性和补充绝缘相结合的绝缘系统。
2.6 外壳 – 任何表面或周围结构,旨在大限度地减少对通电部件的接触,或对人员造成实际或潜在伤害风险的部件。
2.7 通电部分 – 相对于另一部分或地球具有某种潜力的部分。
2.8 功能绝缘 - 设备正常运行以及防止触电风险的基本保护所必需的绝缘。
2.9 室内使用 – 在室内或不太可能发生暴露于雨中的地方使用。
2.10 接地故障 – 在以某种电位正常运行的部件接地和接地之间无意的电气路径。
2.11 泄漏电流 – 所有电流,包括电容耦合电流,可在电路的通电部分与接地或其他部件之间传输。
2.12 普通工具 – 钳子、平刃和交叉凹头(十字型)螺丝刀。
2.13 额定电流 – 电流的标记值。
2.14 额定电压 – 对于标示电压在 110 – 125 V 范围内的设备,额定电压应视为 120 V。对于在190 – 250 V范围内具有附加标记电压的设备,额定电压被视为120/240 V。
2.15 增强绝缘 – 一种绝缘层,可防止电击风险,相当于双重绝缘。
2.16 触电危险 – 在以下情况下,电器漏电流灭弧室的一部分被认为存在触电危险风险:
a) 在相关部件和接地电源导体之间连接的500欧姆电阻中,将有6 mA或更高的电流,以及
b) 器件在 28.1 中允许的时间内不会工作以打开 500 欧姆电阻的电路。
2.17 补充绝缘 – 除功能绝缘外提供的独立绝缘,以确保在功能绝缘失效时免受触电风险。
2.18 TRIP – 由电器漏电流灭弧室自动中断电路到负载。
3 组件
3.1 除第3.2条所述外,本标准所涵盖的产品组件应符合该组件的要求。请参阅附录 A,了解涵盖本标准所涵盖的产品中常用组件的标准列表。
3.2 组件不需要符合以下特定要求:
a) 涉及本标准所涵盖的产品中组件应用中不需要的功能或特性,或
b) 被本标准中的要求所取代。
3.3 组件应按照其为预期使用条件确定的额定值使用。
3.4 特定构件在构造特征上不完整或性能能力受到限制。
此类组件仅在有限的条件下使用,例如某些温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制,并且只能在这些特定条件下使用。
4 测量单位
4.1 不带括号的数值是必需的。括号中的值是解释性或近似信息。
5 参考资料
5.1 本标准要求中出现的对代码或标准的任何未注明日期的引用,应解释为引用该代码或标准的新版本。
建设
6 机械装配
6.1 电器漏电流灭弧室的成型和组装必须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抵抗可能遭受的滥用,而不会因全部或部分倒塌而造成火灾、触电或人员受伤的风险,并导致间距减小, 部件松动或移位,或其他严重缺陷。
6.2 电器漏电流灭弧室必须将所有部件可靠地固定到位。
6.3 设备漏电流灭弧室的构造必须使按预期使用时不必用笔或取下外壳。
6.4 插头等公接触装置,与电器漏电流灭弧室一起提供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装置,也必须符合UL 498《连接插头和插座标准》的适用结构和性能要求。